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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嘉義市政府社會處112年度約用社工人員徵才簡章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9-26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112年度待補社會工作人力需求表一覽表                    

 建檔日期:112年9月18日

職缺

代號

科別

職稱

員額

資格條件

工作項目

職等

薪點

經費

來源

聯繫窗口

備註

S11201

社會工作科

約用社會工作員

1

須符合下列三項資格之一: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
  2.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者。
  3.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1. 受理遊民、路倒病人調查處理及個案後續輔導處遇。  
  2. 遊民及路倒病人相關個案工作及服務方案。
  3. 定期召開聯繫會報。  
  4. 其他交辦事項。

依照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起薪37,765元聘用

社政業務-

社會工作-

人事費

黃珮涵科長05-2254321#121 or 122

預估缺

如經費不足或計畫結束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合計

1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112年度約用社工人員徵才簡章

壹、依據:

一、113年度嘉義市強化遊民培力輔導暨生活重建服務計畫

二、本府社會處112年8月3日112SA30830號簽。

三、勞動基準法等勞動相關法規。

貳、甄選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

     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有上開情事者,請迴避報考該機關職缺。

   報名資格請依公告職缺之資格條件自行擇定1項辦理報考。 

參、簡章公告:甄選簡章112年 月 日(星期 )至112年 月 日(星期 ),於嘉義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hiayi.gov.tw)公告,請自行下載。

肆、報名日期及方式:

   報名日期:自民國112年 月 日(星期 )至112年 月 日(星期 ) (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請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至嘉義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收,郵寄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應繳資格證明文件:

 (一)繳交資料:請依應考職缺之資格條件準備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以A4大小影印並依序排列裝訂)。

  1. 甄選報名表(請考生上網下載並填妥須註明應考職缺代碼)。
  2. 國民身分證影本。
  3. 求職履歷表。
  4. 自傳。
  5.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
  7. 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1. 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與原始證件不符或不實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證件影本於審查後即予抽存,不另附還。
  2. 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
  3.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正本、譯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入出境日期紀錄證明文件各乙份。
  4.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進用規定,參加甄選人員若具有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族身分者,酌予擇優考量,報名時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俾供審查。
  5. 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所送資料亦不予退還。

伍、考試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另行通知參加口試時間及應試地點。請參加甄選人員保持電話暢通,或另註記同住之親友聯絡方式,以利通知。

   考試方式分為口試及綜合考評,考試成績依下列方式評定:

(一)口試佔百分之九十,評分方式如下:

1.學歷及專業知能:佔百分之三十。

2.儀態、表達能力及言辭:佔百分之二十五。

3.工作經歷及發展潛能等:佔百分之三十五。

口試設口試委員會,置口試委員3人。

       (二)綜合考評:佔百分之十(依出缺職務業務需要及應試者之資格條件等作綜合考評)。

   三、本府通知之面試時間,如未能參加者,視同放棄應試權益,不再另行辦理。

   四、口試時,請於口試前10分鐘至休息區報到,無故經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五、口試時請準備3分鐘簡報(題目:選我就對了!),總口試時間以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簡報電子檔案請於報到時繳交。

   六、甄選注意事項:

    (一) 參加甄選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並依分數高低依序錄取人員,總成績相同者,依配分比例高之項目得分較高者為優先錄取。

       (二)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或駕駛執照)以供核對身份,準時入場。

陸、考試時間及地點:考試時間及地點將視報名人數擇優通知口試。

柒、放榜日期及地點:

    本府將於考試完畢後,1個月內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並公告於嘉義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chiayi.gov.tw)公告,應試人員亦可主動來電詢問

捌、附則:

   一、本考試視各職缺需用員額依序錄用並得擇優納入候用名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學經歷證明等文件,如於錄取聘用後發現證件偽造不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已聘用者應予解聘。

   三、錄取人員名單榜示後,通知錄取人員於1個月內逕至錄取機關學校辦理報到並予以聘用。正式錄取人員逾期(接獲通知1個月內)未到錄取機關報到者,則視同自願棄權,不予聘用,亦不得異議,該職缺並通知由備取人員遞補,並以實際報到日辦理聘用。

   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導致本次甄選各項日程、地點需更改時,將公告於嘉義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hiayi.gov.tw)。

   五、嘉義市政府社會處:電話(05)2254321轉121122

   六、嘉義市政府廉政專線:電話:05-2222770,傳真:05-2253150。

   七 、如有未盡事宜在不牴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府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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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