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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

  • 為鼓勵本系及本校相關學系大學部(不含二年制在職專班)優秀學生選擇本系碩士班就讀,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依「中山醫學大學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訂定「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社會暨社會工作學系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細則實施細則」。
  • 歡迎本系及本校相關學系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五學期,在學期間學期學業成績達原班級前50%(含)者或必修課程及格通過,得於第三學年下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向本系提出申請。
  • 詳細實施細則及申請表,請自行下載附件。
  • 申請者需繳交下述文件:
一、學程申請表。
二、學業成績單乙份(需含班排名)。
三、至少一千字讀書計畫(含個人之研究興趣及志向)乙份。
四、若有學術著作(論文、研究結果報告等),請一併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