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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學年度上學期學位論文口試申請事宜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1-13

(一)申請資格:
研究生除論文計劃書口試通過外,並於當學期可修畢所要求之課程及畢業學分者,始可申請學位論文口試。

(二)口試申請日期:114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程序:
1.請先洽詢系辦借用口試教室
2.上學生資訊系統填報相關口試申請資料,填報完成後列印口試申請書。
3.申請書依序完成簽核(考生親簽->指導教授簽名->系主任簽名)後,送交系辦公室。

(四)口試時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
請於指導教授同意後,至少於口試前一週自行將學位論文三份分別送達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

※1.檢附『醫社系碩士班學位口試申請注意事項』(詳附件),請參閱。
※2.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醫學社會暨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修業辦法”(校首頁->公開資訊->法規與宣導->全校法規)

醫社系所辦公室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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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