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出路
各級政府社會行政與社會工作人員:
內政部社會司、各縣市社會局、科、課或室及其所屬之家庭教育服務中心、青少年暨兒童服務中心;兒童局及北中南兒童之家;各縣市政府單位之婦女團體、身心障礙機構、老人照護與安養中心、教養院與博愛之家;各級公立醫院醫務行政與社工單位;司法機構之觀護人室;職訓中心及就業輔導中心以及區公所社會行政課等。
國家特種考試之社會工作師:
除同於第一項「各級政府社會行政與社會工作人員」之可就業機構外,並含括可成為國內民間之社會福利機構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各級研究機構研究助理:
受聘參與及公私立大學及公私立福利機構之社會福利、社區發展、社會政策、社會立法等之研究計劃案。
醫療院所之社會工作人員:
除公立醫院外,國內私立綜合型之各大醫院醫務行政及醫務社會工作單位及公私立立案之療養與安養機構。
醫療院所之研究助理:
受聘參與國內公私立醫院醫療組織、網路及管理、醫療福利、醫療法制與政策等研究計劃案。
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社工人員:
除公私立各級醫院之醫務社會工作外,針對服務兒童、青少年、老人、婦女與家庭、身心障礙及弱勢族群等各層面之公立或私立社會福利機構均為就業市場。
國內外相關研究所進修:
國外及國內之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福利暨政策、兒童與青少年福利、生活應用科學以及輔導等相關學科之碩、博士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