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目的:配合各大學社會工作課程,提供學生實習機會,印證理論與實務,瞭解醫務社會工作,培養從事醫務社工的興趣,培育醫務社會工作人才。
二、實習學生資格:國內公私立大學社會工作系(組)三年級升四年級學生,對醫務社會工作有興趣及強烈學習動機者。
三、先修課程需修畢社工概論、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心理學、醫務社會工作、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等。
四、名額:113年度招收實習生共計二名。
五、實習期間:民國113年07月01日至08月23日,共計八週、每週五日,另得視情況彈性調整。
六、實習指導費:每名學生收取2000元之指導費。
七、申請程序:
(一)各校於民國113年03月31日前以公函提出申請,附上暑期實習申請書、履歷、自傳、成績單、實習計畫。先以書面資料篩選,資格符合者以電話/信件通知面談。
(二)本院社會工作室將於民國113年4-5月間安排筆試及面談,面談後以公函通知各校面談結果。
(三)通知各校提供合約書,並提供本院實習指導教師之證明或聘書。
八、當年度錄取學生應於實習前完成以下事項:
(一)健康檢查報告(含一般理學檢查、胸部X光、B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HBsAg及Anti-HBs)、麻疹IgG抗體)。
(二)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滿14天以上。
(三)參與113年度醫務社會工作協會辦理之醫務社會工作實習生職前聯合研習營。